http://goo.gl/URy8ZL

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51款1.事實發生日:105/03/042.公司名稱:亞泰影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.與公司關係[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]:本公司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5.傳播媒體名稱:不適用6.報導內容:不適用7.發生緣由: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辦理8.因應措施:無9.其他應敘明事項:(1)本公司105年3月4日董事會決議擬按本公司新章程規定分派104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33,477,067元及董監酬勞新台幣10,880,047元,均以現金方式發放。(2)以上決議數與104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。
0128ECE0816535B2
arrow
arrow

    rg232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